加密货币自诞生以来,因其去中心化、匿名性等特点在全球范围内引发广泛关注,同时也带来了金融监管、投资者保护等多重挑战,中国作为全球主要经济体,对加密货币的态度始终以“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为核心,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了对其的全面禁止和严格监管立场,以下从法律演变、监管逻辑及当前实践三个维度,系统解读中国法律对加密货币的态度。
法律态度的明确:从“禁止交易”到“全面清退”
中国对加密货币的监管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随着市场发展和风险暴露逐步升级,最终形成了“不承认其货币属性、禁止相关业务活动、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明确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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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承认加密货币的法定货币地位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首次明确比特币“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货币属性,仅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这一界定为后续监管奠定了基调:加密货币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
禁止加密货币相关业务活动
2017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94公告”),全面叫代币发行融资(ICO)及加密货币交易场所,公告明确,任何所谓的“代币融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加密货币、虚拟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作为中介、为客户提供加密货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这是中国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全面禁止加密货币交易业务。 -
全面清退加密货币业务,打击挖矿活动
2021年,随着加密货币市场波动加剧,中国进一步收紧监管,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924通知”),将监管范围从“交易场所”扩展至“全链条业务”,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包括兑换、作为中介、衍生品交易等)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禁止,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挖矿”活动整治,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开展虚拟货币“挖矿”业务,这意味着中国从生产(挖矿)、交易到流通的加密货币全链条均被纳入禁止范围。
监管逻辑的核心:防范风险、保护民生、维护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