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月
05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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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低温津贴?

一、北京低温津贴?

《规定》确定寒冷季节为每年12月至次年2月期间,低温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最低200元。

低温津贴,是指企业单位依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给予在低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低温津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规定》于2004年设立,具有法律效力。

二、低温津贴标准?

天气冷了,可以领低温津贴吗?

低温津贴与高温津贴相对应,同是在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不过,相较于高温津贴的逐渐落实,低温津贴却普遍束之高阁。

去年,上海市总工会就建立低温津贴制度开展线上调查,共有7000多名职工参与。数据显示,84%的受访职工从未听说过低温津贴。

据了解,低温津贴的实施政策并不完善,在国家层面上仅在2004年3月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中顺带提到。其中指出: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地方上,据中新经纬客户端不完全统计,北京、宁夏、湖北、山西、新疆、内蒙古等地,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也都顺带提到了低温津贴。上述省份均表示: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不过,上述省份中,除内蒙古外,均没有对低温津贴的发放条件、金额标准作出详细规定。内蒙古曾在2013年制定了高温高寒天气室外作业的高温高寒岗位津贴支付标准。根据标准,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25℃(含-25℃)以下高寒天气室外连续作业4小时(含4小时)以上,劳动者可领取230元/月的高寒岗位津贴。但此前有媒体采访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一名环卫工人,该名工人却表示没领过低温津贴。

三、劳动法有没有规定低温作业有低温津贴?

有的。  

按照国家低温作业分级(GB/T14440)的规定,工作环境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的作业,即属于低温作业。例如各类冷冻冷藏作业、寒冷季节野外(户外)作业等属于全身性受冷的作业。低温作业享受劳动保护待遇。  低温作业分级依据工作地点的温度和低温作业时间率,将低温作业分为一、二、三、四级,级别越高表示冷强度越大。低温作业时间率是指1个劳动日在低温环境中净劳动时间占工作日总时间的百分率。  《特别规定》中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和怀孕期间不得从事低温作业。

四、低温津贴属于劳动权吗?

属于劳动权,低温津贴是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4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中提到的",指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事业单位特岗津贴审核表

事业单位特岗津贴审核表是用于申请特岗津贴的重要文件,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说,填写和提交这份表格是获得特岗津贴的第一步。事业单位特岗津贴是一种为了激励和鼓励人才到基层一线工作的政策,对于许多从事基层工作的人来说,特岗津贴是一项实实在在的福利。

填写事业单位特岗津贴审核表的注意事项

在填写事业单位特岗津贴审核表时,申请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在填写审核表时,务必核对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 如实填写工作经历:申请人需要如实填写自己的工作经历,包括工作单位、职务、任职时间等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3. 提供完整材料:除了填写审核表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

事业单位特岗津贴审核流程

事业单位特岗津贴审核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1.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填写完整的特岗津贴审核表,并携带相关材料提交给单位人事部门。
  2. 初审:人事部门对提交的审核表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信息的真实性。
  3. 复审: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将进入复审阶段,由专门的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深入核实。
  4. 审核:最终由单位领导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即可领取特岗津贴。

事业单位特岗津贴的申请条件

事业单位特岗津贴的申请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基层工作:申请人需要在基层一线工作,担任具体工作岗位。
  • 持证情况:具有相关的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符合申请条件。
  • 服务时长:申请人需要在基层工作一定的时长,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结语

事业单位特岗津贴审核表的填写对于申请人来说是一项重要的程序,只有信息填写准确、材料齐全,才能顺利获得特岗津贴。希望以上内容能够为申请人在填写事业单位特岗津贴审核表时提供一定的参考,祝愿申请人顺利通过审核,获得应有的福利。

六、事业单位基础津贴标准?

事业单位岗位津贴发放标准

职务层次 在职人员 离休人员 退休人员

工作性津贴 生活性津贴 改革性津贴 小计 离休人员补贴 改革性津贴 小计 退休人员补贴 改革性津贴 小计

正厅 1815 1090 200 3105 2905 200 3105 2034 200 2234

副厅 1588 1090 200 2878 2678 200 2878 1875 200 2075

正处 1136 1090 200 2426 2226 200 2426 1558 200 1758

副处 975 1090 200 2265 2065 200 2265 1446 200 1646

正科 751 1090 200 2041 1841 200 2041 1289 200 1489

副科 605 1090 200 1895 1695 200 1895 1187 200 1387

科员 440 1090 200 1730 1530 200 1730 1071 200 1271

办事员 440 1090 200 1730 1530 200 1730 1071 200 1271

技师 741 1090 200 2031 1831 200 2031 1282 200 1482

高级工 600 1090 200 1890 1690 200 1890 1183 200 1383

中级工 440 1090 200 1730 1530 200 1730 1071 200 1271

初级工 440 1090 200 1730 1530 200 1730 1071 200 1271

【温馨提示】此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版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当地政策发布信息为准。

事业单位岗位津贴发放标准

关于提高部分事业单位部分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

关于提高部分事业单位部分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人事局、市农业局、环保局、技术监督局、林业局、水利局、民政局、广播局、交通局、环卫局人事处:

根据国发[1993]79号《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问题的通知》关于"对在苦、脏、累、险岗位上工作的人员,津贴标准可比其他岗位同类人员适当高一些"的原则和人事部与农业部、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技术监督局、林业部、水利部、民政部、广播电影电视部、交通部、建设部等分别制定的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人薪发[1994]22号、24号、25号、26号、27号、32号、35号、39号、41号),现将提高部分事业单位中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的津贴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津贴标准的单位和人员范围

(一)下列岗位工作人员的津贴标准可在国家规定比例基础上提高8%:

1、农业事业单位中长年在县以下(执行国发[1983]74号文件规定范围)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畜牧饲养、放牧和渔业养殖等艰苦岗位工作的人员;

2、技术监督事业单位中专门从事有毒有害物品检定、测试、检验工作和工作经常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员;

3、林业事业单位中长期在远离城镇的野外一线(执行国发[1983]74号文件规定范围)从事营造林、护林、苗圃、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条件艰苦的工作人员;

4、水利事业单位中长期在远离城镇野外一线(执行国发[1983]74号文件规定范围)从事水文水资源勘探、水土保持勘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水利职工;

5、民政部门的优抚、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中长期直接从事收容遣送工作并直接接触收容对象的工作人员。

(二)下列岗位工作人员的津贴标准可在国家规定比例基础上提高10%:

1、环境保护事业单位中专门从事高空、高温、水上和重污染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

2、民政部门的优抚、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中长期直接担任病瘫老人,严重精神病、传染病和生活不能自理的痴呆傻、病残婴幼儿护理工作的人员和直接从事处理尿布、拆洗污秽被服的人员;

3、广播电视事业单位中的天线工;

4、公路养护事业单位中长年在野外艰苦环境工作,同时直接接触有害物质的公路养护人员;

5、环境卫生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垃圾、粪便清扫、冲刷、收集、运输、处理及道路清扫的人员;

6、市政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下水道养护、污水处理工作的人员。

(三)下列岗位工作人员的津贴标准可在国家规定比例基础上提高15%:

殡葬事业单位中长期从事尸体接运、整容、防腐、火化等工作,并直接接触尸体的工作人员。

二、相关政策

1、工作人员调离提高津贴标准的岗位时,提高的津贴从调动之下月起取消。

2、津贴标准提高部分不作为工作人员退休费计算基数。

三、提高津贴标准的审批手续

市(区、县)人事局对事业单位的津贴实行总量控制,政策指导。对已实行"挂钩"、"包干"的事业单位,按文件规定的单位和岗位范围,将提高的津贴核入"挂钩"、"包干"基数,内部自主分配。市属事业单位由单位提出岗位名称、人数、等级工资水平,经主管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定增资额,纳入"挂钩"、"包干"基数。核定工作于9月底结束。区、县所属的文件规定的事业单位提高津贴比例的方案,需报区、县人事局审批后实施。各单位不得自行扩大提高津贴标准的范围。

七、事业单位生育津贴标准?

女职工产假期间一般不从单位领工资,而是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

1、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八、2021年内蒙古低温津贴?

有低温补贴。指出: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的津贴外,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有毒有害。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宁夏、湖北、山西、新疆、内蒙古等地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也顺便提到了低温津贴。上述省份均表示: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地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的津贴。

九、事业单位司机津贴是多少?

各个单位不一样,我单位0.3元一公里

十、事业单位生育津贴有多少?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2006年12月4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布的《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中第二条规定: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应当计入本人当期的工资总额收入。

用人单位为职工领取生育津贴后,应当按月全额发给个人,其中生育津贴高于产假期间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