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
13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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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警务室是否属于物业管理用房?

一、社区警务室是否属于物业管理用房?

不是,属于社区服务用房。

社区服务用房即社区公共用房,是社区居民休闲娱乐以及寻求公共服务的地方。 社区公共用房包括具有产权或使用权的社区办公室(就业创业等办事大厅)、文化图书室、 社区配套用房中含有的居民健身用房、居委会用房、卫生服务站、文化站、 社区配套用房,其用途主要是为社区住户提供饮食、娱乐、购物、文化、交流等方便的服务。

二、社区警务室与社区自治组织是什么关系?

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是区公安局管理治安的派出机关,与社区自治组织是指导、支持和帮助的关系。

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自治组织开展群众性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主动向社区自治组织报告工作。

社区自治组织具有协助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搞好社区治安的义务,具有监督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工作的权力

三、企事业单位管理规定?

答案是: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事业单位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公开管理,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将重要决策、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领导班子建设及廉政建设的事项等向职工公开,并接受职工监督的活动。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开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实行公开管理应当遵循依法、真实、全面和及时的原则。

实行公开管理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商业、技术、组织秘密。

第五条 省、市(地)、县(市、区)应当确定相应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开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检查和监督。

省、市(地)、县(市、区)工会负责公开管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对下列事项应当公开:

(一)重要决策方面:

1、发展目标和长远规划;

2、改制、重组、兼并、租赁、承包、破产、拍卖方案;

3、股本设计、增资扩股和股权激励方案;

4、职工招聘、解聘方案。

(二)生产、经营、管理方面:

1、年度发展目标及完成情况;

2、财务管理和审计、评估结果;

3、对外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

4、大宗物资采购;

5、租赁、承包合同及执行情况;

6、目标管理落实情况;

7、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三)涉及职工利益方面:

1、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2、职工工资、福利、晋级;

3、奖励和惩处职工;

4、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

5、职工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

6、企业公积金和公益金使用方案;

7、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

8、劳动保护、环境保护;

9、安全生产措施、安全责任事故及其处理结果;

10、职工培训计划;

11、破产、转制、改制企业职工安置方案。

(四)领导班子建设和廉政建设方面:

1、中层以上领导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

2、领导人员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3、领导人员工资、奖金和持有本单位股权的情况;

4、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5、招待费使用情况;

6、民主评议领导人员情况。

(五)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

第七条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单位,根据本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确定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下列事项应当公开:

(一)规章制度;

(二)辞退和处分职工的情况及理由;

(三)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情况;

(四)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情况;

(五)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续订、变更和履行情况;

(六)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其他事项;

(七)企业经营者和工会经协商同意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关于拆迁安置社区设立警务室的请示报告?

关于在XXX拆迁社区设立警务室的请示报告 尊敬XXX分局或者公安局(社区所在地县一级的公安局) 正文:设置警务室的必要性,如相关相关的政策文件等的要求,设置的位置的优势,设置的原因如拆迁顺利开展,保护社区的人民群众的财产及生命安全。

此致 XXXX分局或者公安局

五、什么是社区管理?

社区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综合基础的群众基础机构。他为我们居住在一个固定区域的居民群体范围内的居民,起着一种媒介桥梁作用。在为我们广大居民群众做着一些日常生活中所需与社会团体旋节沟通连贯的作用。是我们信任的一个基础机构,与居民群众生活有着息息相关的关联基层组织。社区管理和服务机构的重要职能是为社区成员提供社区服务,如生活服务(家电维修、洗熨衣物、电视电脑网络管理,等等);文化体育服务(组织文艺表演、举办体育活动、组织外出旅游、组织青少年校外活动,等等);卫生保健服务(设置家庭病床、指导计划生育、免疫接种、打扫公共区域,等等);治安调解服务(守楼护院、调解家庭和邻里纠纷、法律咨询、办理户口,等等)。责能和现状相距甚远,拯待完善和健全。

六、社区管理的概念?

所谓社区管理,主要是指一定的社区内部各种机构、团体或组织,为了维持社区的正常秩序,促进社区的发展和繁荣,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文化活动等特定需要而进行的一系列的自我管理或行政管理活动。  在我国,社区管理的概念是在我国由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伴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结构、人们的生活方式、思想文化以及行为方式等各方面的变化而提出来的。社区管理具有下列特点:  (1)社区管理的地域和人群相对固定;  (2)社区管理的组织形式多样化,以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为主,其它政府职能机构的派出机构为辅;  (3)社区管理的性质侧重于群众性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强调社区群众的参与。

七、企事业单位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五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 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 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 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 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 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 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 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 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 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 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 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 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 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八、警务室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一、流动人口登记

1. 流动人口应当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及时向居住地的警务室办理流动人口登记手续。在登记过程中,流动人口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核实和验证。

2. 警务室应当设立流动人口登记窗口,为流动人口提供便利的登记服务。同时,加强对流动人口登记信息的审核和管理,确保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暂住证办理

1.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七日的,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办理暂住证。暂住证的办理应当在流动人口完成登记后进行。

2. 警务室应当制定暂住证办理流程,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同时,对暂住证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暂住证的使用符合规定。

三、房屋出租管理

1.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租赁房屋的,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将租赁信息进行登记和报备。房屋出租人应当对租户的信息进行核实和验证,并及时向警务室报备。

2. 警务室应当加强对房屋出租的管理,对出租房屋和租户的信息进行审核和登记。同时,加强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检查,确保出租房屋的安全性。

四、就业管理

1. 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就业的,应当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将就业信息进行登记和报备。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的身份和就业信息进行核实和验证,并及时向警务室报备。

2. 警务室应当加强对就业的管理,对用人单位和员工的身份和就业信息进行审核和登记。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安全检查,确保用人单位的安全性。

五、犯罪打击

1. 警务室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打击涉及流动人口的犯罪活动。对发现的犯罪活动,应当及时调查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

2. 警务室应当与社区、企业等相关部门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建立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合作,提高犯罪打击的效率和准确性。

六、社会保障

1. 警务室应当与相关部门合作,为流动人口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服务。在社会保障服务过程中,应当关注流动人口的特殊需求和实际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2. 警务室应当加强对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引导流动人口了解和使用社会保障政策,提高社会保障政策的覆盖率和有效性。

七、公共安全管理

1. 警务室应当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公共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流动人口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在公共安全教育过程中,应当注重实际效果,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宣传和教育。

2. 警务室应当加强对公共安全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建立健全的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理机制,确保能够在发生公共安全事件时迅速反应和处理事件的能力。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九、什么叫社区健康管理?

社区健康管理是对社区居民的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全面管理的过程,同属于大健康产业的范畴。通过对居民的身体状况的检测,针对居民生活习惯、饮食习惯、运动方法等进行合理干预、系统管理。同时开展有计划、有组织的社会和教育活动,使每个社区的居民具有一定的营养和运动知识,了解膳食与健康、运动与健康的关系。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社区责任医生首先对社区居民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二、根据评估情况,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季节、不同健康问题和心理状况选择恰当的健康教育题目,并制定出健康教育规划。

三、制定相关人员对健康教育内容进行充分准备,既要科学性,又要注意普及性和实用性,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

四、认真实施规划,根据不同个体或群体,采取不同的健康教育方式:

(一)采取宣传栏,宣传资料等书面形式,将教育内容交给居民自己阅读。

(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进行健康教育宣传。

(三)采取定期集中教育的方法,进行防病及保健知识教育。

(四)采取小组教育的方法,对同类健康问题的群体进行保健、康复等教育。

(五)采取个别教育的方法,对特殊个体及家属进行疾病知识,自我监测及家庭照顾教育。

五、定期征求居委会及社区居民对健康教育活动及内容的意见或建议;随时询问社区居民对防病保健知识的知晓度,以指导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进行。

十、社区健康管理的方法?

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政策支持,动员群众,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