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
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的加速,越来越多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始意识到资产管理的重要性。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公共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资产管理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财富的积累与保值增值。为了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促进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保护,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应运而生。
什么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是一款专门为行政事业单位打造的资产管理软件。它集成了资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资产登记、入库、出库、盘点、报废等各个环节。通过该系统,可以实现对资产的全面监控和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和管理效率。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的优势
1. 统一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能够集中管理各类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等,实现统一管理和分类管理。通过系统的分类管理功能,可以快速查询和定位资产,提高整体管理效率。
2. 高效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提供了全流程的资产管理解决方案,包括资产入库、领用、归还、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和跟踪。可以实时了解资产的使用情况和流向,减少因资产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资源浪费和资金损失。
3. 安全保障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对资产进行全面的安全保障,包括资产防盗、防火、防水等方面的措施。通过对资产的严格监控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有效减少资产的丢失和损坏,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安全。
4. 数据分析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能够对资产信息进行全面的数据分析,提供数据报表和统计分析功能。可以根据统计数据,及时了解资产的使用情况和价值变动,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的应用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适用于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包括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公安机关等。这些单位拥有大量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需要进行全面的资产管理和监控。
在政府机关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可以帮助政府部门更好地管理和掌握资产信息,提高资产的利用效率和保值增值能力。
在学校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可以帮助学校对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等进行全面管理和监控,提高教学质量和资源利用率。
在医院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可以帮助医院对医疗设备、药品等进行全面管理和跟踪,确保及时更新和良好维护,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在公安机关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可以帮助公安机关对警车、武器装备等进行全面管理和监控,提高警务工作效率。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的应用范围广泛,对提高资产管理效率和保障资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随着社会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必然成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重要工具。通过该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能够更好地管理和保护自身的资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的应用,将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是保障公共资源合理利用和保值增值的重要环节。固定资产是指单位长期使用的物质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械设备等。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机构,对于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更为严格,因为这些资产直接关系到公共服务的提供和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对于提高单位运行效率和节约资源具有重要意义。固定资产管理的关键在于合理规划和安排,避免重复投入和浪费。通过科学的资产规划,单位可以准确评估资产状况和需求,合理配置资源,避免因资产不足或过剩而导致的运行效率低下。此外,良好的资产管理也能够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维护,避免因设备损坏或故障而影响单位正常运营。
其次,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涉及到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固定资产作为单位的重要财务资源,其管理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相关流程,确保资产的安全和账务的准确性。同时,固定资产管理还需要加强风险控制,避免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导致资产损失,保障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挑战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面临着一些挑战。首先是信息化建设的不足。随着科技的发展,信息化已成为现代管理的必然趋势。然而,在行政事业单位中,由于资金限制和管理规模等因素,信息化建设进展较慢。这导致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信息获取和处理的效率不高,影响管理决策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其次是人员素质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需要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能够熟练运用管理工具和技术手段进行资产管理。然而,在一些单位中,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导致资产管理水平不高。
此外,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还存在着监管不到位和制度不健全的问题。由于行政事业单位通常是从事公共服务的机构,其管理方式相对灵活,监管力度较弱,容易造成资产管理中的漏洞和失误。同时,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管理制度和标准也没有形成统一,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
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
为了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水平,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
加强信息化建设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引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工具,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精细化和自动化。此外,还可以通过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信息的分析和利用效果,为决策提供更有效的依据。
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大对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力度。通过加强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同时,还可以引进相关专业的人才,提供更好的人力资源支持。
完善监管机制和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建立统一的资产管理标准和流程,确保资产管理的规范和透明。同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督和考核,推动固定资产管理的持续改进。
结语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单位的运行效率和资源利用。面对挑战,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人才培养与引进,完善监管机制和管理制度,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单位的可持续发展。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行政事业单位在社会运行中的作用不可忽视。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公共管理的重要一环,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公众利益的重要职责。而作为行政事业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能,国有资产管理涉及到国家财富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对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的定义
行政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政府或地方政府依法设立、依法行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行政事业单位以公共利益为宗旨,为公众提供教育、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具有较强的社会效益。
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性
国有资产是指由国家所有或控股的资产,是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产的管理涉及到国家经济、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的重大利益。国有资产管理旨在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性、保值增值以及优化配置,推动国家公共财政收入的增长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国有资产的重要管理者和使用者,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合理有效地管理国有资产,能够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
国有资产管理的原则
国有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 公益性原则:国有资产的管理应以公共利益为宗旨,服务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 保值增值原则:国有资产的管理应力求使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国家财富的增长。
- 安全性原则:国有资产的管理应注重资产的安全性,防范各类风险和损失。
- 效益性原则:国有资产的管理应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国有资产管理的难点和对策
国有资产管理面临着一系列的难点,如资产评估难、监管不力、监督机制不健全等。为了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 加强监管和监督: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和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 完善评估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评估体系,提高评估的精准度和公正性,为国家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改革国有资产的配置机制,优化国有资产的使用结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国有资产管理的发展趋势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也呈现出一些新的发展趋势。
- 市场化导向:国有资产管理将更加注重市场化运作,推动国有资产实现市场价值最大化。
- 多元化投资:国有资产管理将加大对各类资本市场的投资力度,实现资产配置的多元化。
- 信息技术应用:国有资产管理将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率和精确度。
- 规范化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将推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运作机制。
综上所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推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优化配置,对于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共服务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四、如何核算行政事业单位净资产?
行政单位会计中的净资产是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能够反映行政单位的收支净额以及固定资产等资产基金,类似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类科目。行政单位会计中的净资产的具体来源是由三部分组成:
一是期末结转收入和支出后的余额,这一点和企业的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后的利润类似,如: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其他资金结转结余;
二是资产基金组成,这一点和企业是不同的,因为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所以固定资产之类的在购入付款时即做支出,在记做支出的同时,还要在账上反映这些资产,那么就需要同时再记入资产和净资产(如:借:固定资产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三是待偿债净资产,其实这个科目是净资产的一个减项,行政单位如果发生“应付账款”和“长期应付款”,在借方记入本科目,目的是为了在净资产中把负债减去,如实反映净资产的积累。
五、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
在当前信息化时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备受到越来越多组织的重视。这种系统不仅可以帮助单位高效管理资产信息,提高工作效率,还能有效防止资产信息的丢失和泄露,确保资产的安全和稳定。本文将探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重要性、功能特点以及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重要性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对于机构的管理和运作至关重要。首先,它可以帮助单位实现资产信息的集中管理和统一监控,提高了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其次,通过系统化的管理,单位可以更好地了解自身资产状况,制定科学的资产管理策略,实现资产的最大化利用和价值保障。
此外,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还能有效防止不当操作或人为错误导致的资产损失,提升单位的风险管理能力。在信息安全方面,系统可以设定权限控制和审计机制,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和篡改资产信息,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功能特点
一个完善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应当具备多种功能特点,如资产台账管理、资产盘点管理、资产处置管理、资产维修管理、资产领用管理等。首先,资产台账管理是系统的基础功能,它包括资产信息的录入、更新、查询等操作,确保资产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其次,资产盘点管理是保证资产实物与台账一致的重要环节,系统应具备盘点计划制定、盘点任务分配、盘点结果核对等功能,提升盘点效率和准确性。另外,资产处置管理涉及到资产报废、出售、捐赠等流程,系统需支持处置申请、审批、执行等环节的管控。
除此之外,资产维修管理涉及到资产维护、保养、维修等工作,系统应提供维护计划制定、工单管理、维修记录跟踪等功能,确保资产的良好运行状态。最后,资产领用管理涉及到资产领用审批、归还、调拨等流程,系统需支持领用申请、审批流程、领用记录管理等功能,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建设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建设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过程中,组织需要注意一些关键问题,以确保系统的有效运行和管理效果。首先,需精心规划系统的整体架构和功能模块,根据单位的实际需求和特点进行定制化设计,避免功能过剩或不足导致系统使用困难。
其次,建设过程中需要重视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数据的录入、更新、传输等环节的准确性和安全性,防止数据丢失或泄漏。此外,系统的安全性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包括权限控制、数据加密、日志记录等措施,确保系统和数据的安全可靠。
另外,系统的易用性和稳定性也是建设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必须保证系统界面简洁明了,操作便捷流畅,系统运行稳定可靠,不会因为意外故障而影响正常工作。最后,建设过程中还需加强用户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用户能够熟练操作系统,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结语
综上所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对于单位的管理和运作至关重要,它不仅提高了单位的管理效率和准确性,也提升了单位的风险管理能力和信息安全水平。在系统建设过程中,组织需要注重规划、数据安全、系统安全、易用性和培训支持等方面,确保系统能够顺利运行并发挥最大效益。
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行政事业单位日益庞大的资产规模,如何高效地管理和运营这些资产成为了一项紧迫的任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应运而生,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了强大的工具和平台,以实现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
什么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是一种基于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的综合性管理系统,旨在帮助行政事业单位对其资产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控。该系统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通过软件工具和硬件设备,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信息进行整合、分析和处理,以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这种信息系统通常包括以下核心功能:
- 资产登记与分类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进行详细登记,并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管理,方便资产的查找和监控。
- 资产采购与领用管理:包括资产采购流程的管理和资产领用申请的审批流程,以确保资产的合理获取和使用。
- 资产维修与保养管理:对资产维修和保养进行记录和跟踪,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寿命的延长。
- 资产盘点与处置管理: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并对闲置或报废的资产进行及时处置。
- 资产综合分析与报告:通过数据分析和报表生成,提供资产管理的综合分析和决策支持。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优势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具有许多优势,以下为几个主要优点:
-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自动化的数据处理和流程管理,减少了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成本,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资产信息的全面管理和分析,帮助单位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产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 加强监控与控制:实时监控资产的使用状况和变动情况,提供全面的控制手段,减少遗失和滥用现象。
- 提升管理水平: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了资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升了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 支持决策分析:提供丰富的数据分析和报表功能,为单位决策者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
如何选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在选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
- 系统功能与适配性:根据单位的具体需求,选择功能丰富、用户友好的系统,并确保系统可以与现有的信息系统和硬件平台适配。
- 系统安全与稳定性:确保系统具备高度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能够防范外部攻击和数据泄露。
- 供应商信誉与售后服务:选择有丰富经验、口碑良好的供应商,并了解其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 成本与性价比:综合考虑系统价格、功能与性能的匹配度,选择性价比最高的系统。
结语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将为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带来革命性的改变。通过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资产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单位可以更加高效地管理和运营自身的资产,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七、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重要性
行政事业单位作为国家机关或公共机构,拥有大量的固定资产。有效管理这些资产对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提高运作效率至关重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被制定出来就是为了解决这一管理问题。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包括政府部门、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这些单位都需要对自己的固定资产进行科学、规范的管理,以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 资产管理责任:规定了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具体职责,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权限和义务。
- 资产登记与盘点:要求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资产使用与维护:明确了资产的使用权限和使用方式,规定了资产的维护保养措施。
- 资产报废与处置:规定了资产报废的程序和标准,并明确了资产处置的程序和方式。
- 资产监督与检查:要求建立健全的资产监督与检查机制,确保资产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实施
为了使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得到有效实施,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 加强培训教育:对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
- 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电子化的资产管理系统,提高管理效率。
-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度,对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好处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实施能带来诸多好处:
- 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通过合理规划和有效管理,能够充分利用固定资产,提高单位的运作效率。
- 降低资产损失风险:通过科学管理,减少资产的损失和报废,降低单位的经济损失。
- 提升单位形象: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能够提升单位的形象,显示出单位的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 保障资产安全:有效管理可以确保资产的安全性,避免意外损失和盗窃等问题的发生。
- 便于决策分析:通过资产管理系统的建立,能够提供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持,便于决策分析。
结语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提高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为实现单位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八、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包括哪些?
办公用房、办公家具、公务用车、自动化办公设备以及空调设备。 以上就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的标准,一般说来不同的企事业单都有一些细微的差别的。
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维修相关规定?
办法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保障机关运转,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即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经费在国务院系统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各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统一制度、分级管理。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制订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工作;管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机关和机关服务中心等的国有资产,接受财政部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部门按规定负责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接受国管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国管局应当完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机制,推进管理创新,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各部门应当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明确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的管理责任,维护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五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应当坚持规范、节俭、效能的原则,逐步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全过程管理;创新服务方式,推进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相结合。
第二章 资产配置
第六条 资产配置应当坚持保障需要、节俭适用、节能环保、从严控制的原则。各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配置资产:
(一)新增机构或人员编制的;
(二)增加工作职能和任务的;
(三)现有资产按规定处置后需要配置的;
(四)现有资产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国管局根据国家政策和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实际,制定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等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各部门负责制定其他资产配置标准,报国管局备案。
第八条 资产配置标准应当明确资产的数量、价格、性能和最低使用年限等标准,符合履行职能基本需要,严禁铺张浪费,并根据国家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等因素及时修订完善。
第九条 配置资产应当严格执行标准,无特殊工作需要,不得超标准配置资产。
第十条 资产配置方式主要包括购置、调剂、租赁、受赠等。凡能通过调剂方式解决的,原则上不得购置。
第十一条 通用资产配置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各部门根据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依据资产配置标准和费用支出标准,综合考虑资产存量状况等因素,提出拟配置资产的品目、数量、用途、投入使用或开工时间,测算经费额度,明确资金来源,制定本部门年度资产配置计划。
第十二条 各部门纳入年度资产配置计划的资产,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不得以任何理由规避政府集中采购。
第十三条 其他资产配置事项由各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管理,并在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告中反映。
第三章 资产使用和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 各部门应当明确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健全资产验收、入账、领用、保管、维护维修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规程,加强资产日常管理。
第十五条 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和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新增资产应当及时验收、登记入账,并将资产变动情况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入账凭证是财务处理的依据。
第十六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账包括固定资产账、无形资产账和对外投资资产账,相关信息应当按规定统一内容和格式,全面真实反映资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第十七条 各部门应当建立资产领用交还制度。工作人员和机构配备资产,须办理领用手续;人员调离(退休)等,应当办理资产交还手续。
第十八条 各部门应当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员,防止资产非正常损失和浪费。造成资产非正常损失和浪费的,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各部门应当加强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确保资产在规定使用期内性能良好。
第二十条 各部门应当每年进行资产全面清查盘点,并按规定调整相关账卡,做到账实、账卡、账账相符。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明原因,说明情况,并在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告中反映。
第二十一条 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国有资产应当严格控制,从严审批。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对用于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的资产实行专项管理,加强风险控制和收益管理,并在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告中反映。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应当加强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依法保护,合理运用。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清查:
(一)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或实际工作需要,纳入统一组织资产清查范围的;
(二)机构变动(分立、撤销、合并、改制及隶属关系改变)的;
(三)因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的;
(四)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或国有资产重大流失的;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进行资产清查的其他情形。
根据国家专项工作要求进行资产清查的,由国管局统一组织实施;其他资产清查由各部门组织实施,并将清查结果报国管局备案。
第四章 资产处置
第二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资产,应当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置:
(一)闲置或超标准配置的;
(二)罚没或按规定应当上缴的;
(三)因机构变动发生占有权、使用权变更的;
(四)达到报废期限或因技术原因不能安全有效使用的;
(五)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
(六)盘亏、呆账及非正常损失的;
(七)其他依照国家规定需要处置的。
第二十六条 资产处置应当与资产配置、使用和回收利用相结合,逐步建立资产共享、循环利用机制。
第二十七条 资产处置方式包括调剂、捐赠、转让、置换、报损、报废、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八条 资产处置优先选择调剂方式进行;无法调剂的,可通过转让、置换、捐赠等方式处置。资产捐赠应当以支持公益事业或扶持贫困地区发展为目的。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将国有资产用于对外投资。其他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不得利用国家财政拨款、上级补助资金和维持事业正常发展的资产对外投资。
第三十条 国管局负责建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平台,各部门应当按规定通过国有资产处置平台处置资产。
第三十一条 资产处置应当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第三十二条 资产处置的批复是调整资产、财务账目的凭证。各部门应当根据资产处置批复,及时调整资产、财务账目,办理产权变动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三十三条 资产处置收入按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发生机构变动,应当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登记,编制清册,提出处理意见,报国管局审核同意后办理处置手续。
第五章 报告制度
第三十五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行报告制度,包括年度决算报告、重大事项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等。
第三十六条 各部门应当按规定编制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告。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告应当内容完整、信息真实、数据准确,主要包括:
(一)单位机构人员等基本信息;
(二)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资产情况;
(三)资产配置情况,包括资产配置标准、资产配置计划和政府集中采购执行等情况;
(四)对外投资、出租、出借资产专项管理情况;
(五)资产处置情况,包括处置方式、程序、结果等情况;
(六)房屋建筑物、车辆管理和使用情况;
(七)资产清查盘点情况;
(八)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告经国管局批复后,作为调整资产账目和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 各部门发生下列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应当报国管局审批:
(一)办公用房等房屋资产的配置、处置,以及出租、出借;
(二)部级干部用车和机关公务用车配置、处置;
(三)机关和机关服务中心等的年度资产配置计划,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及单价或批量价值200万元(含)以上的其他资产处置;
(四)重要会议、大型活动资产配置和处置;
(五)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十八条 国管局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项调查、统计等工作,各部门应当按要求编制专项工作报告。
第三十九条 国管局负责汇总、分析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情况,开展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定期向财政部报告。
第六章 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国管局和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监督检查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四十一条 国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一)资产配置标准、资产配置计划和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情况;
(二)资产处置方式、程序和收益管理情况;
(三)房屋建筑物、车辆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对外投资、出租、出借资产专项管理情况;
(五)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各部门应当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国管局。
第四十三条 各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国管局和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一)超计划、超标准配置资产的;
(二)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规定配置资产的;
(三)拒绝对长期闲置、低效运转的资产进行调剂处置的;
(四)未履行相关程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
(五)不按规定上缴资产处置收入的;
(六)不按规定报送资产报告或报送虚假资产信息的;
(七)为评估机构提供虚假资料、干预评估机构独立执业的;
(八)其他违反本办法的情形。
第四十四条 国管局和各部门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各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报国管局备案。
第四十六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用地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央单位用地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4号)及国土资源部、国管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由各部门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管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998年1月8日印发的《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管财字〔1998〕第7号)、《中央国家机关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制度》(国管财字〔1998〕第22号),2000年2月16日印发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国管财字〔2000〕32号)同时废止。[1]
十、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包括种类?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分类 综合分六类: 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按形成来源分三类: 购置建造、接受损赠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