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月
09
2025
0

温州龙湾区监察队是什么?

一、温州龙湾区监察队是什么?

劳动监察大队归属劳动局,是国家行政执法部门,只有周一至周五上班办公,其他时间不要去。

二、国土规划建设执法监察队工作咋样?

这份工作很容易得罪人,和城管差不多。

违法用地不去查处自己有责任,查处涉及别人切身利益,阻力很大。

三、增城市新塘镇劳动监察队电话?

如果你有劳动纠纷方面的问题的话,你可以拨打12333进行咨询,投诉都可以的

四、安全生产监察队是做什么的?

安全生产监察队全称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是行政区域内开展安全生产方面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工作;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织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立案查处工作、责任追究落实工作;监督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工作;负责信访或举报案件的查处;接受上级安全生产监察机构的业务指导;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环境监察队是什么性质的单位?现场环境监察员具体工作是什么?

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实行现场监督,检查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污染源治理情况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并参与处理。

;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依据主管环境保护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和地理位置,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负责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

;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承担主管部门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任务。

六、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有哪些?监察机关的监察对?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具体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二)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三)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四)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监察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七、是申请劳动仲裁还是向劳动监察队投诉效果快?

这个问题要具体分情况:

劳动监察程序上要比仲裁时间长,因为还涉及到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

如果说单位比较配合的,劳动监察相对来说是快一些的,如果单位不配合就需要下达相关文书,这就比较慢了。

仲裁只要接受申请了,就下达开放通知,开完庭就下裁决书,一般情况下2个月就完成了,监察却需要2个多月,情况复杂的还要延长1个多月,程序走完了还要等3个月才送法院。

另外,有些情况适合走监察,有些走仲裁更合适,这要看具体情况了。一般地双方发生争议了,个人又拿不出证据单位又不配合的,更适合走仲裁的程序。

八、劳动人事局劳动监察支队队什么级别?

市级正科,区县股级。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

二、劳动监察受理投诉的范围

1、任何单位、组织和公民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2、举报投诉可分为保护权益举报和检举揭发举报:

九、舆论监察

舆论监察的重要性

舆论监察是现代社会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它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舆论监察主要是通过收集和分析各种媒体上的信息,了解公众对某一事件或问题的看法和态度,从而掌握社会舆论的动态和趋势。在这个过程中,舆论监察人员需要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扎实的专业知识,以便准确判断和分析舆论的走向,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不良舆论的扩散和蔓延。

舆论监察的方法

舆论监察的方法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媒体监测:通过各种媒体平台(如新闻网站、社交媒体、论坛等)收集信息,了解公众对某一事件或问题的看法和态度。 2. 舆情分析: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挖掘其中的趋势、热点和敏感话题。 3.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及时将监测和分析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或机构,为其决策提供参考。 4. 引导干预:针对不良舆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引导和干预,避免其扩散和蔓延。

舆论监察与法律的关系

舆论监察与法律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一方面,舆论监察可以为法律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帮助司法机关更好地理解和处理案件。另一方面,法律也可以为舆论监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确保其合法性和公正性。在当前的信息化社会中,舆论监察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将更加紧密和重要。

如何提高舆论监察的效果

要提高舆论监察的效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舆论监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加强培训和交流,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队伍。 2. 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优化监测手段和方法,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能够全面、准确地收集和分析信息。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应对社会舆论挑战,形成合力,提高舆论应对能力。 4. 注重舆情引导:加强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公众关切,引导舆论向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舆论监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需要我们加强重视和投入。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以及注重舆情引导等措施,我们可以不断提高舆论监察的效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十、什么是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

《行政监察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结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一)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二)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对前款第(一)项所列情形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监察决定,是监察机关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监察职权,根据检查和调查的结果,就一定的事项向被监察部门和人员作出的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决定。所谓具有行政法律效力,是指被监察部门或者人员在接到监察决定后,必须履行监察决所要求其履行的义务,否则就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  按照本条规定,监察机关根据检查、调查的结果,遇有下列情况时,可以作出监察决定。  (一)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  本项是对监察机关行使行政处分权的规定。根据本项规定,监察机关在立案调查的基础上,有权对违反政纪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监察机关在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对监察对象行使处分权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人事管理权限和处理程序的规定办理,具体作法上可以根据监察部《关于监察机关直接行使处分权的程序问题的通知》精神执行。  (二)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  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中,涉及经济违纪的占有相当比例,为了保证监察机关及时有效地查处案件,教育干部,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监察机关对因违反行政纪律行为取得非法收入的监察对象,经过立案查处,不仅可以对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同时对其违反行政纪律取得的财物还可以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监察机关对违反行政纪律所取得的财物给予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必须是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监察机关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即必须是法律、法规有明确授权的。例如,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挪用的公共财物和贿赂财物及其他违法所得,监察机关可以以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有关主管机关对违法违纪案件行使行政处罚的,如偷税、漏税、走私、赌博等,应移交有处理权的机关去处理。  本条(一)至(二)项规定的情况,既可以作出监察决定也可以提出监察建议。另一种情况是监察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只能提出监察建议。至于在哪种情况下应当直接作出监察决定,哪种情况下提出监察建议,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根据具体情况,本着有利于行政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监察事项妥善处理,有利于行政机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的原则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