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旷工怎么扣工资?
旷工扣的工资一般是按旷工的天数乘以该员工的日工资。劳动法对员工每日旷工扣除工资没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具体旷工员工要扣的工资,还是要看用人单位和员工订的合同,合同上有注明的条例,员工任何疑惑,可以参考当初自己签订的合同。
拓展资料
根据劳动法规定,旷工指的是,在没有同用人单位申请请假的情形下,无故不到单位上班的情况,这属于劳动者不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的一种。至于旷工,按现行做法,旷工当天,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除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外,不得额外扣工资的。
二、员工旷工怎么扣工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即公司与员工是互相给予的,劳动者劳动,公司给报酬,但有些员工经常旷工。公司就会用扣工资来惩罚,那劳动法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何扣工资嘛?
一、旷工怎么扣工资?
按旷工日数计算工资,日工资数*天数。如无故旷工,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话,公司有权要求你赔偿。如旷工天数符合公司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则可和你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法对旷工是如何规定的?
1、《劳动合同法》没有自离规定,《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行为如果符合此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就可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给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果只是口头说你怎么怎么样就算自离,一直没有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
2、关于旷工几天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
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处理方式。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但是注意此规章已经于2008年1月15日,被国务院第516号令明文废止。如企业现行规章制度中仍规定“除名”或“开除”等相关条款,显然缺乏法律依据。
至于旷工几天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以制定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根据情况自己制定。
我国法律上对员工旷工是没有做出规定的,但实践中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内部管理制度对旷工员工做出相应的处罚。其中一项就是要扣除旷工员工在旷工期间的工资,一般是按照旷工的天数乘以旷工员工的日工资来计算的。同时,要是因员工的旷工,造成了公司的损失,那么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赔偿。
三、最新法律员工旷工怎么扣工资
最新法律员工旷工怎么扣工资
在职场中,员工旷工是一种常见的情况。然而,对于雇主来说,如何扣除员工旷工期间的工资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最新的法律规定了针对员工旷工情况的处理方式,以保护雇主和员工的权益。
根据最新的法律,雇主有权扣除员工旷工期间的工资,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员工旷工必须是无故的,即没有合理的理由,或者未经事前通知而缺勤。其次,雇主必须事先明确告知员工旷工的后果和扣除工资的标准。这样一来,旷工被视为员工的责任,扣除工资也就合情合理了。
然而,并非所有的员工旷工都可以扣除工资。根据最新法律,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旷工是不可以被扣工资的,比如因病请假、因事外出等合理原因造成的旷工。这些情况下,雇主应该给予员工相应的假期或补偿,并不可以对其工资进行扣除。
除了根据旷工性质来判断是否可以扣除工资,最新法律还规定了扣除工资的具体方式。根据劳动法,雇主可以按照员工旷工期间的工资比例进行扣除,但不得超过该期间工资的50%。此外,如果员工旷工期间发生了法定节假日,雇主还需要按照相应的法规进行计算和处理。
另外,最新法律还对雇主扣除员工旷工期间工资的时间做出了规定。根据新规定,雇主必须在发现员工旷工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通知员工,明确扣除工资的事由和标准。同时,雇主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员工旷工的事实。如果雇主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通知义务,或者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那么就不能对员工进行工资扣除。
最新的法律还对雇主与员工之间的争议解决提供了指导。如果员工对扣除工资的决定表示异议,雇主应当与员工进行协商,以解决争议。如果协商无果,员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诉。仲裁委员会将会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对双方作出裁决。
总之,最新的法律明确了雇主在员工旷工情况下扣除工资的条件和程序。雇主应该充分了解这些规定,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保护员工的权益。
关键词:最新法律、员工旷工、扣工资、法定节假日、劳动法、通知义务、证据、争议解决、合法权益、员工权益
四、旷工半天应该怎么扣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公司能否如果企业规章制度中有扣款规定,或者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并且告知劳动者知晓的话可以进行扣除奖金,但是,旷工两天扣整月工资这样的罚款肯定是与劳动法精神相违背的。您可以去企业注册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去投诉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知道地点你可以拨打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电话12333(只收市话费用)咨询。
另外像别的同志提到的二倍工资问题,如果确实没签劳动合同,确实应当从建立劳动关系的次月起支付两倍的工资,最多11个月,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就业满一年后就没有两倍工资了,而且您和单位签订了“保密协议”,有可能这份协议就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合同,(约定了工资,协议起止时间),那份协议是否能作为劳动合同(是否有效)是需要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来认定的,你说不算,我说也不算,所以请各位同志不要误导楼主。
五、旷工半天扣多少工资?
旷工半天,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这半天期间的工资,法律对此并没有规定,只有企业的规定,比如有的企业旷工一天扣3天工资,有的旷工一天罚款100块,这些都是公司自己制定的,法律没有限制的。 1、劳动法没有旷工一天扣多少工资的,按现行做法,旷工当天,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除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外,不得额外扣工资的。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六、员工旷工怎么算怎么扣工资处理?
员工旷工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罚。 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者请假不准而不出勤,是严重违纪行为。国务院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曾经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计划经济时期,一些地方劳动部门也曾经规定,旷一扣二,即旷工一天,扣工资一天,另处罚一天。但这些规定均已废止。按《劳动法》规定,旷工如何处罚,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 旷工扣工资,旷一扣二,还是旷一扣三,超过当天的部分都是对职工的经济处罚。目前,对企业有无对职工罚款权,实践中是由争议的。一部分人仍未《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企业罚款权没有了法律依据,企业不能对职工进行罚款;另一部分人认为,《劳动法》赋予了用人单位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管理的权利,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经过公示的,规定了对旷工处罚的,应当有效。 我的建议,旷工口当天工资,造成单位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另可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达到规定天数的,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
七、旷工三天扣几天工资?
旷工半天,应该扣半天的工资,如果公司扣三倍或一天工资之类的,不合法!
通常有些公司都会在规章制度里面规定,旷工扣三倍工资之类的约定,但严格来说这是违法的!
所以,你可以先向公司的人事或财务,咨询为何扣款?若主张以公司规章制度为名扣款的,可以要求返还。如果拒绝返还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局)举报投诉,或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请记得,事前要收集相关证据资料!
当然了,如果你走到这一步,那就意味着你在原公司干不长了,请知悉!
八、员工旷工扣工资需本人签字吗?
在很多案件中,经常有企业依据考勤表,比如打卡记录等,作为企业认定员工旷工或者扣发工资的依据,由此劳动者与企业产生争议。
劳动者往往提出,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未经本人签字确认,系用人单位单方制作,不能作为认定旷工的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责举证。”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对劳动者旷工负有举证责任。
很多用人单位提交的考勤记录要么是自己的单方面制作的考勤,没有劳动者的签字确认;要么是电子打卡记录,对于电子打卡记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2条的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
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
因为用人单位很难提供计算机数据的原始载体证明其向法院提供的打卡记录与原始记录一致,因此,法院难以依据没有经过劳动者确认的考勤记录作为证明劳动者旷工的证据。(摘自网络)
九、无故旷工 工资
解决无故旷工问题与工资支付的关系
无故旷工对任何企业都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员工无故旷工不仅会对工作进度产生不良影响,同时也会对工资支付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文将会探讨无故旷工与工资支付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解决无故旷工问题。
1. 无故旷工的定义及影响
无故旷工即是指员工在没有合理、合法理由的情况下未能按照工作时间表出勤工作。而且,无故旷工不仅对员工个人的工资支付产生影响,同时也会对企业整体运营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对于员工个人来说,无故旷工往往会导致工资的扣除。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有权根据员工未出勤的工作时间,将相应的工资予以扣除。此外,频繁无故旷工也会降低员工的工作表现,甚至可能导致员工被辞退。
2. 解决无故旷工问题的措施
为了解决无故旷工问题,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加以应对。
2.1 建立科学的考勤制度
企业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勤制度,明确具体的出勤要求和工作时间。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考勤管理,采用先进的考勤设备,确保数据的准确性。这样一来,员工的出勤情况可以被明确记录下来,便于对无故旷工进行管理和处理。
2.2 加强沟通与激励
无故旷工往往是因为员工对工作的兴趣和动力不足导致的。因此,企业需要加强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了解员工的工作需求和心理状态,提供合理的工作环境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2.3 识别并解决潜在问题
有时候,员工无故旷工可能是由于个人问题或工作环境问题所导致的。企业需要通过有效的调查和分析,识别出可能存在的潜在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比如提供员工培训以提升技能,改善工作环境以增加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3. 无故旷工与工资支付的关系
无故旷工往往会对员工的工资支付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员工未出勤的工作时间,对工资进行相应的扣除。但是,这个扣除的比例应该是合理的,不能超出规定的范围,否则会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员工因为病假、年假等原因未能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出勤的情况下,仍然有权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所以,无故旷工和工资支付之间的关系是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
4. 工资支付的注意事项
在进行工资支付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4.1 合理制定工资政策
企业应合理制定工资政策,并将其明确告知员工。工资政策应该包括工资的计算方法、支付周期、支付方式等内容,避免产生工资支付方面的争议和纠纷。
4.2 确保工资的准确性
企业在进行工资支付前,应仔细核对数据的准确性,确保工资的计算无误。同时,工资支付应该及时进行,避免对员工造成经济上的困扰。
4.3 建立健全的工资支付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工资支付制度,明确支付的程序和要求。同时,要及时更新和调整工资政策,以适应不同时期的变化。
结论
无故旷工是一个需要引起企业高度重视的问题,它不仅会对工作进度和员工工资产生影响,也会对企业的整体运营和员工积极性产生不良影响。因此,企业应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加强对无故旷工的管理,并建立起科学合理的考勤制度和工资支付制度,以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权益。
十、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合法吗 没签劳动合同?
首先,第一个问题,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是严重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所扣发的工资,也可以以此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在2008年已废止,即用人单位没有对员工惩罚的权利,不能再对员工进行惩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拥有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所以,即便你旷工一天,企业也只能不支付这一天的工资,而不能因此扣你三天的工资。
只有一种情况,公司是可以要求你赔偿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但是,如果因为你的旷工行为,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公司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要求你赔偿的。
另外,如果公司违法克扣了你的工资,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其次,关于第二个问题,没签劳动合同。
以下是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规定,你可以自己认真了解一下。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另外,补充一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如果超出时效,仲裁是不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