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月
09
2024
0

旷工被辞退工资怎么算

一、旷工被辞退工资怎么算

旷工被辞退工资怎么算?这是许多员工在面临被辞退后所关心的一个问题。旷工被辞退,不仅意味着失去了一份收入来源,还可能影响到个人信用记录和未来的就业机会。因此,了解旷工被辞退工资的计算方法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旷工是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未按时上班的情况。这可能是因为个人原因,如生病或其他紧急情况,也可能是因为雇主原因,如工作安排上的错误或临时取消工作时间。

根据《劳动法》,雇主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辞退旷工员工,并且需要支付一定的工资。具体的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1. 算作工作日

如果旷工发生在非休息日(如周末或法定假日),那么就应当按照正常工资计算。工资的具体数额取决于员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或其他补贴。

2. 算作休息日

如果旷工发生在休息日,根据《劳动法》,雇主需要支付员工300%的工资。例如,如果员工的日工资是100元,那么旷工被辞退后的工资应该是300元。

3. 算作加班日

如果旷工发生在加班日,具体工资计算方法稍有不同。根据《劳动法》,雇主需要支付员工按照正常工作时长一定比例的加班工资。具体比例取决于企业的内部规定和劳动协议。

4. 其他补偿

除了基本工资之外,旷工被辞退后雇主还需要支付员工其他的补偿金。这可能包括未使用的年假、工龄补贴、解雇补偿金等。具体的补偿金计算方法根据劳动法和企业的相关政策而定。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工资计算方法仅作为参考。具体的工资计算以雇主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为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要考虑到各地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以确保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如果发生旷工被辞退的情况,建议员工及时与雇主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工资计算方法和补偿规定。同时,保留相关证据和资料,以备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或异议。若有需要,还可以咨询相关劳动法律师提供专业意见。

总之,旷工被辞退工资的计算方法是一个相对复杂和多变的问题。员工应该保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态度,与雇主保持良好沟通,并尽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

没有法律规定旷工几天算自动离职,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实践中,连续三天旷工视作劳动者自离。劳动者自离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因劳动者自离个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泰州可利旷工离职有没有工资?

  劳动者无故旷工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其工资,但是由于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四、员工旷工怎么算怎么扣工资处理?

  员工旷工按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处罚。  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者请假不准而不出勤,是严重违纪行为。国务院原《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八条曾经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计划经济时期,一些地方劳动部门也曾经规定,旷一扣二,即旷工一天,扣工资一天,另处罚一天。但这些规定均已废止。按《劳动法》规定,旷工如何处罚,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  旷工扣工资,旷一扣二,还是旷一扣三,超过当天的部分都是对职工的经济处罚。目前,对企业有无对职工罚款权,实践中是由争议的。一部分人仍未《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企业罚款权没有了法律依据,企业不能对职工进行罚款;另一部分人认为,《劳动法》赋予了用人单位依法制定规章制度管理的权利,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14号)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经过公示的,规定了对旷工处罚的,应当有效。  我的建议,旷工口当天工资,造成单位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另可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达到规定天数的,可以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

五、旷工多少天算自动离职呢?

旷工三天自动离职流程:

1、员工按照公司的规定自动办理离职手续,若是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基于法律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2、用人单位方在确认员工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岗且无正当理由的,用人单位基于劳动者这一事实行为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的,则需进行以下流程:1) 应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员工上班,如准备通知信寄往员工的任何地址,保留签收证据,最好使用挂号信。2) 结清员工工资,并办理好社保手续。3)保留好员工所有的档案及相关资料,如完备的考勤表。

六、顺丰快递旷工离职有工资吗?

那要看你当初与单位签订劳动协议的时候,是怎么签订的?如果是因为旷工被除名,估计不会发你工资的。

七、关于旷工三天算自动离职,不给员工发工资合法吗?

不给工资是不合法的。1、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并领取工资。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2、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3、法律规定:《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扩展资料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八、员工离职工资怎么算?

我们公司是这样算的,比如你的月薪是X元,8月份的出勤天数是23天那么计算工资就是:X/23*3每个公司的算法有点差异。=================================我来修改一下吧。虽然这个是三年前的问题了。你们公司HR这种是反算法,即按缺勤天数来算工资。但无论正算法还是反算法,结果都应该是一样的。如果HR只算了1.X天工资的话,那是他不专业。先举个栗子。

某公司某月,按20天应出勤计算,请事假的按21.75天扣工资。员工A月薪6000,该月有事,全月请假。于是按该公司的算法,员工工资=6000-(6000/21.75*20)=482.76.意思是,员工请事假一天班都没上,公司仍需付482.76元工资给他。假定另一个月,应出勤天数为23天,员工A上班了一天,又有事请假22天,那么:员工工资=6000-(6000/21.75*22)= – 68.97.粗大事了!!员工上了一天班,不但没有工资,还要给公司68.97元!怎么搞?!

要弄清以上问题,就往下看。

一、20.83和21.75怎么来?

说到月工资的计算,必须先说“20.83”与“21.75”的由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一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月制度工作日=(365天-104天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个月=20.83天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月平均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

“20.83”的用途?只是表明月平均工作时间是20.83天这一事实,无其他作用。

“21.75”的用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1.75”只是在计算日工资标准、小时工资标准时使用(计算加班工资的基础)。

二、正算与反算的合理性

实际工作中HR有依据出勤天数计算工资的“正算法”,与依据缺勤天数计算的“反算法”之争。但这都是建立在对21.75错误的理解上。

举个案例:

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 × 出勤天数”

某员工月薪2175元,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即2175÷21.75=100元,这没错对吧?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则其月工资为2175÷21.75×22=2200元。该月请假一天,工资反而比月薪2175多了25元,这合理吗?

反算法:“工资=月薪一月薪÷21.75×缺勤天数”

有HR说,不能这么算,应当倒扣,不能正给,即当月可领工资为2175—2175÷21.75×1=2075元。好,那假设当月员工只出勤1天,缺勤22天,按反算法,则2175-2175÷21.75×22=-25元,可是员工月薪才2175元,等于白干了1天,还要倒贴25元。看到这里,您是不是又想改变主意,想正给了呢?那请问何时又正算法,何时又反算法呢?

上述案例中,用21.75折算出日工资,在存在缺勤状态下,不管正给还是倒扣,似乎都会得出一个看似不合理的答案,为什么呢?

核心问题在于,HR对 “21.75”没有正确理解,死搬硬套。每月平均计薪天数和实际计薪天数并不一致!基于付出的劳动时间与获得的工资数额一致的理论,每月工资本来不应当相同。但实践中用人单位的设定的月薪标准通常是固定的,即每月统一标准。

由于每月实际计薪天数并不一致,有些月份计薪天数可以达到23天,有些月份计薪天数可能只有20天,而人社部的21.75却是一个平均数的概念。这样具体到某一个月,月平均计薪天数和月实际计薪天数产生冲突,但月工资却执行的是统一标准,就出现了看似荒谬的结论。

三、正确的算法

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 + 法定节假日天数)

出勤天数比例= 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同样举上面的案例:

案例一:某员工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 2175÷21.75×22×(21.75÷23)=2080.4元

反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3)=2080.4元

案例二:某员工月薪2175元, 5月份有21个工作日,5.1为法定节假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0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 2175÷21.75×(20+1)×(21.75÷(21+1))=2076.14元

反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1+1))=2076.14元

正、反算法结果都为一致了。

目前企业最普遍的算法就是用 “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这种算法错就错在没把“带薪法定节假日”天数算进去。正确的应该为 “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也有企业是使用 “工资=月薪÷30天×实际出勤天数” 此类算法来计算月薪的企业。这种算法又会出现上述所说的正、反算法结果不一致,而且这种把休息日算成带薪工作日的方式也存在着争议,如果遇到有员工月初辞职的,企业是否会将剩下的带薪休息日天数算还给员工呢?

四、关于加班工资算法

加班工资的计算较为容易,(工作日超时加班不低于1.5倍、休息日加班不低于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不低于3倍)

算法:“加班工资=月薪÷21.75×加班天数×所对应的倍数”

举例: 某员工月薪2175元,5月出勤满勤,5.1-5.3加班3天,5.1为法定节假日。那么其工资=月工资+加班工资,既 2175 +(2175÷21.75 × 1天 × 3倍)+(2175÷21.75 × 2天 × 2倍)。

九、离职当月的工资怎么算?

正常情况下应该按照21.75天/月 来计算你每天的工资,或者上班天数比较少的,可以按照实际上班天数 / 应上班天数来计算,直接按照30天来计算肯定不对,是违法的。

劳动者辞职最后1个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出勤天数。用你的底薪除以21.75,乘以你正常出勤的天数。如果这你正常出勤的里面,超过8小时的话,加班时你小时的1.5倍计算。

十、旷工两天就算自动离职吗?工资不发合法吗?

看公司管理规定和员工守则上怎么规定的。如果公司管理规定旷工两日就算严重违纪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以跟你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要按照相关流程。

工资应该发放正常上班的未发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