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月
0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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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没过离职怎么算工资?

一、试用期没过离职怎么算工资?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新录用劳动者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劳动者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也可以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给你。

劳动者试用期辞职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计算。

但是如果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则该约定因违法而无效。

此时,劳动者的工资应按照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算。

二、春节放假试用期离职工资怎么算?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新录用劳动者时,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劳动者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也可以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给你。劳动者试用期辞职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计算。但是如果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的,则该约定因违法而无效。此时,劳动者的工资应按照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计算。

三、员工离职工资怎么算?

我们公司是这样算的,比如你的月薪是X元,8月份的出勤天数是23天那么计算工资就是:X/23*3每个公司的算法有点差异。=================================我来修改一下吧。虽然这个是三年前的问题了。你们公司HR这种是反算法,即按缺勤天数来算工资。但无论正算法还是反算法,结果都应该是一样的。如果HR只算了1.X天工资的话,那是他不专业。先举个栗子。

某公司某月,按20天应出勤计算,请事假的按21.75天扣工资。员工A月薪6000,该月有事,全月请假。于是按该公司的算法,员工工资=6000-(6000/21.75*20)=482.76.意思是,员工请事假一天班都没上,公司仍需付482.76元工资给他。假定另一个月,应出勤天数为23天,员工A上班了一天,又有事请假22天,那么:员工工资=6000-(6000/21.75*22)= – 68.97.粗大事了!!员工上了一天班,不但没有工资,还要给公司68.97元!怎么搞?!

要弄清以上问题,就往下看。

一、20.83和21.75怎么来?

说到月工资的计算,必须先说“20.83”与“21.75”的由来。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一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

月制度工作日=(365天-104天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个月=20.83天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个月=21.75天。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月平均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

“20.83”的用途?只是表明月平均工作时间是20.83天这一事实,无其他作用。

“21.75”的用途?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1.75”只是在计算日工资标准、小时工资标准时使用(计算加班工资的基础)。

二、正算与反算的合理性

实际工作中HR有依据出勤天数计算工资的“正算法”,与依据缺勤天数计算的“反算法”之争。但这都是建立在对21.75错误的理解上。

举个案例:

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 × 出勤天数”

某员工月薪2175元,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即2175÷21.75=100元,这没错对吧?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则其月工资为2175÷21.75×22=2200元。该月请假一天,工资反而比月薪2175多了25元,这合理吗?

反算法:“工资=月薪一月薪÷21.75×缺勤天数”

有HR说,不能这么算,应当倒扣,不能正给,即当月可领工资为2175—2175÷21.75×1=2075元。好,那假设当月员工只出勤1天,缺勤22天,按反算法,则2175-2175÷21.75×22=-25元,可是员工月薪才2175元,等于白干了1天,还要倒贴25元。看到这里,您是不是又想改变主意,想正给了呢?那请问何时又正算法,何时又反算法呢?

上述案例中,用21.75折算出日工资,在存在缺勤状态下,不管正给还是倒扣,似乎都会得出一个看似不合理的答案,为什么呢?

核心问题在于,HR对 “21.75”没有正确理解,死搬硬套。每月平均计薪天数和实际计薪天数并不一致!基于付出的劳动时间与获得的工资数额一致的理论,每月工资本来不应当相同。但实践中用人单位的设定的月薪标准通常是固定的,即每月统一标准。

由于每月实际计薪天数并不一致,有些月份计薪天数可以达到23天,有些月份计薪天数可能只有20天,而人社部的21.75却是一个平均数的概念。这样具体到某一个月,月平均计薪天数和月实际计薪天数产生冲突,但月工资却执行的是统一标准,就出现了看似荒谬的结论。

三、正确的算法

正算法:工资=月薪÷21.75×月计薪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反算法:工资=月薪–月薪÷21.75x缺勤天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计薪天数=(月出勤天数 + 法定节假日天数)

出勤天数比例= 21.75÷(当月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同样举上面的案例:

案例一:某员工月薪2175元,7月份有23个工作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2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 2175÷21.75×22×(21.75÷23)=2080.4元

反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3)=2080.4元

案例二:某员工月薪2175元, 5月份有21个工作日,5.1为法定节假日,员工缺勤1天,出勤是20天,本月月薪多少?

正算法: 2175÷21.75×(20+1)×(21.75÷(21+1))=2076.14元

反算法: 2175—2175÷21.75×1×(21.75÷(21+1))=2076.14元

正、反算法结果都为一致了。

目前企业最普遍的算法就是用 “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这种算法错就错在没把“带薪法定节假日”天数算进去。正确的应该为 “工资=月薪÷(应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实际出勤天数+法定节假日天数)”。

也有企业是使用 “工资=月薪÷30天×实际出勤天数” 此类算法来计算月薪的企业。这种算法又会出现上述所说的正、反算法结果不一致,而且这种把休息日算成带薪工作日的方式也存在着争议,如果遇到有员工月初辞职的,企业是否会将剩下的带薪休息日天数算还给员工呢?

四、关于加班工资算法

加班工资的计算较为容易,(工作日超时加班不低于1.5倍、休息日加班不低于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不低于3倍)

算法:“加班工资=月薪÷21.75×加班天数×所对应的倍数”

举例: 某员工月薪2175元,5月出勤满勤,5.1-5.3加班3天,5.1为法定节假日。那么其工资=月工资+加班工资,既 2175 +(2175÷21.75 × 1天 × 3倍)+(2175÷21.75 × 2天 × 2倍)。

四、离职当月的工资怎么算?

正常情况下应该按照21.75天/月 来计算你每天的工资,或者上班天数比较少的,可以按照实际上班天数 / 应上班天数来计算,直接按照30天来计算肯定不对,是违法的。

劳动者辞职最后1个月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来计算。计算公式为:月工资÷21.75×出勤天数。用你的底薪除以21.75,乘以你正常出勤的天数。如果这你正常出勤的里面,超过8小时的话,加班时你小时的1.5倍计算。

五、链家离职工资链家离职发工资怎么算?

当月薪资=月薪/当月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未支付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六、链家离职工资,链家离职发工资怎么算?

当月薪资=月薪/当月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未支付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七、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工资怎么算?

一般企业员工试用期开全额工资的80%,转正后开全额工资。

八、试用期没签合同期间离职工资怎么算?

1、试用期没签合同期间离职工资,可以按当时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的,在离职时一次性结清的。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九、员工提前离职,剩余工资怎么算?

  1、员工辞职,单位应该正常计算员工工资,足额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以提出辞职而减少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2、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到期可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不得以此克扣员工工资。  3、依据《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安能物流自动离职怎么算工资?

1、员工自动离职的,按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也是要支付工资的。

2、如果因为员工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3、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拓展资料:

1、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2、职工自动离职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企业要求职工赔偿或交付违约金而发生的争议,称为自动离职争议。

3、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与自动离职的区别

(1)辞职、自动离职(又称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在《劳动法》实施之后,也就是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行为。这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与辞职、自动离职的联系。

(2)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3)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辞职不具有惩罚性,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