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月
02
2024
0

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一、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尊敬的读者,今天我们将会讨论绩效工资考核细则。绩效工资是一种激励制度,旨在对员工的绩效表现进行评估,并根据其绩效水平提供相应的报酬。绩效工资考核细则的制定对于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激励非常重要。

1. 制定目标

绩效工资考核细则的第一步是制定明确的目标。这些目标必须与企业的整体战略和目标相一致,并且能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目标应该具体、可衡量,并设定适当的期限。只有清晰的目标才能为员工提供明确的方向,使绩效考核成为有意义的过程。

2. 设计指标

绩效指标是评估员工绩效的关键。在设计指标时,应该考虑到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内容以及对企业价值链的贡献。指标应该能够客观地反映员工的工作表现,并与目标相一致。同时,指标的设定应该合理,并且能够区分不同绩效水平的员工。

3. 定期评估

绩效工资考核细则需要建立一个评估机制,以确保对员工绩效的评估是客观、公正的。评估可以包括定期的个人评估、上下级评估和同事评估等方式。评估过程中,应该充分收集各方的反馈意见,并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的反馈应及时、明确,并与员工进行沟通。

4. 奖惩机制

绩效工资考核细则中的奖惩机制是激励员工取得良好绩效的重要手段。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应该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年终奖金、晋升机会等;而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应该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如培训、调整工作任务等。奖惩机制的设立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的个人成长。

5. 监督和改进

绩效工资考核细则的最后一步是建立一个监督和改进的机制。企业应该定期评估绩效考核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此外,企业应该积极听取员工的反馈意见,了解他们对绩效考核制度的看法,并根据反馈进行改进。只有不断完善和优化绩效工资考核细则,才能更好地激励员工,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

结论

绩效工资考核细则是企业激励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设计合理的指标、定期评估员工绩效、建立奖惩机制以及监督和改进制度,企业可以有效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企业的发展。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考核细则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哪个部门制定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考核细则应该由该部门自己制定。

人资部只是负责监督、协助。

三、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的范围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级各类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第二章 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第四条 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五条 考核标准应以岗位职责及年度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具体标准在政府人事部门与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专业和不同职务、不同技术层次的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

  第六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七条 职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自律,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低,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责任事故。

  第九条 工人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严重事故。

  第十条 年度考核要严格坚持标准,符合实际,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工作人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第三章 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第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考核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

  第十二条 考核由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必要时,事业单位负责人可以授权同级副职或有关机构负责人负责考核。

  第十三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随时进行,由被考核人根据工作任务定期记实,主管领导负责核查。年度考核一般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

  (二)主管领导人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三)考核组织对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四)事业单位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考核事业单位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必要时,可以进行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负责人的年度考核参照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组织申请复核,考核组织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部门或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其中,如复核结果仍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主管单位人事机构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按照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档次和发给奖金。

  (二)职员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优先晋升职务的资格。

  (三)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续聘的资格。

  (四)工人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聘任技师的优先资格。

  第十九条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年终奖金,并予以批评教育。

  (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予以降职、调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三)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 对年度考核实行告诫的人员,暂不兑现考核结果,待告诫期满,依据所定等次办理。

  第二十一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应与事业单位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紧密结合。

  第五章 考核的组织管理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年度考核工作。

  第二十三条 考核组织由本单位负责人、人事机构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代表组成。

  考核组织的日常事务由本单位人事机构承担。

  第二十四条 考核组织的职责是: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二)组织、指导、监督本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三)审核主管领导人写出的考核评语以及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见;

  (四)审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主管领导人、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成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 建立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审核备案制度。审核备案的方法是:年度考核基本结束时,各单位将考核工作总结报上一级主管单位人事机构进行审核。

  第二十七条 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四、请问:汽车修理工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一工作态度也就是服务态度二业务技能技术三沟通能力

五、银行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促进我行存款稳步增长,特制定如下全员考核办法:

一、前台柜员业务笔数每人每月日均超出50笔,超出部分每月每笔奖励0.2元(只限当月);前台柜员、行政工作人员每营销1个存款账户并能正常发生业务往来,年终每户奖励3元。   二、日均30万元以下的员工,执行工资标准1300元;达到每月日均35万元的工资上调100元;在此基础上每上涨日均5万元工资上调20元。若连续六个月达不到日均30万元的员工按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发放。

三、每月日均排名全行第一的员工将领取当月工资的100%。连续二个月排名在全行第一的员工,在原有工资基础上上调200元;连续四个月排名第一的员工,在现有工资基础上上调200元,若排名下降取消100%的工资并取消上调工资,并按实际考核标准考核。日均达到180万元,在现有工资基础上上浮400元,同时取消工资上调。

四、日均达到200万元后,超额部分其中:定期一年以上存款(含)每超1万元每月奖励10元(若提前支取扣回奖励部分);日均达到300万元,超额部分定期一年以上存款(含)每超1万元每月奖励15元(若提前支取扣回奖励部分);定期三个月、定期六个月、活期储蓄存款日均每超额1万元每月奖励5元;对公存款日均每超1万元每月奖励4元。前款所制定的存款奖励按存入日期的先后顺序计算。

五、人均存款超过董事会核定的全年指标数年终将给予特殊贡献奖。

六、本奖励只限于本行在职员工,不得用于与本行无关人员。

七、本办法做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若弄虚作假,将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罚并取消当年评比先进的资格。

八、本办法按董事会核定的全年存款指标进行调整。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本办法有冲突的相关文件、制度同时废止。此办法由本行解释。

六、公积金绩效考核办法?

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改革原则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性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和市政府批示同意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绩效考核意见》以及市财政局、市人事局的批复(财综[2009]68号文件),确定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对公积金管理进行考核,按绩效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奖惩。

为发挥好激励和约束机制的作用,调动公积金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绩效考核的目标要求,切实提高增值收益水平,有效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积金保值增值,明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各管理部、各科(室)及人员考核和兑现奖惩的具体办法。

为此,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七、课后服务绩效细则?

课后服务绩效的细则:

综合考虑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因素,按照不高于当地绩效工资指导线的1.1倍核定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增加部分用于课后服务学校教职工的补助。具体发放办法和标准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结合实际自定。

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省财政视各地校内课后服务开展情况,统筹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予以奖补。

我们是每节课不超30元。

八、绩效考核细则?

以下绩效考核细则是公司为了衡量员工工作表现和激励员工的工作动机而制定的一套评估标准和流程。虽然不同的公司可能有不同的绩效考核细则,但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评估标准:绩效考核评估标准应该清晰明确,并具有针对性。评估标准可以根据岗位职责和业务目标制定,例如生产效率、客户满意度、销售额等。

2. 考核周期:绩效考核周期可以根据公司制定的计划和实际情况,可以是每月、每季度、半年或每年进行一次考核。

3. 流程和方法:评估员工绩效的方法可以有多种,如自评、360度评估和上级评估等。评估流程应该具有公正可信、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同时需要特别留意存在倾向性或偏见的因素。

4. 奖励和激励:绩效考核应该不仅是为了纪录员工表现,还应该包括奖励和激励机制。奖励和激励可以很多形式,如提升职位、加薪、发放奖金或奖品、发放额外的社会保障福利等。

5. 结果反馈和跟进:绩效考核结束后,公司应该及时向员工反馈评估结果和改进建议。员工也可以针对评估结果提出申诉或者反馈,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总的来说,绩效考核细则需要尽可能的公正透明,既能够衡量员工的工作表现,又能够激励员工的积极性,以不断激励员工提升自己的工作品质和业绩。

九、平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公务员考核是指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十、目标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2.1 实行逐级考核原则:逐级管理、逐级负责、逐级考核,下属的工作好坏由其直接上级评定。

2.2 公平性原则:员工的工作目标等考核内容,考核人应在考核初期予以明确。

2.3 客观性原则: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要求都应有事实依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

2.4 双向沟通原则:每次考核时,考核者与被考核都应按工作目标等考核内容开诚布公地进行双向沟通交流,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

2.5 常规性原则:绩效管理是各级管理者例行的日常工作职责,对下属员工作做出正确评价,帮助下属改善工作业绩是管理者的重要工作内容。

3 公司绩效考核分为: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半年度、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其中每月一次的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是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