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月
1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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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表彰奖励实施办法?

一、云南省表彰奖励实施办法?

(一)在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二)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重大突破或重大技术发明、技术创新,并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优秀人才;

(三)在产业发展领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是在企业营业收入、利税总额、吸纳就业等方面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

(四)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有突破性、系统性、创造性成果或者作品,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的优秀人才;

(五)在工程技术专业化、标准化领域,具有高超技艺技能、一流绝招绝技,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长期坚守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的优秀人才;

(六)在农业、农村、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社会工作等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带来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优秀人才。

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局机关和事业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激发职工的工作潜能,根据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及各级关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考核指导思想

按照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和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要求,科学地评价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的效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推动以人为本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建立,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基本原则

实行领导与群众、平时与定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做到考核的客观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改进和完善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考核对象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在编人员为被考核对象(不含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干部)。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主要从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道德品质、群众观念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2、能: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主要包括从事所在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指导能力及开拓创新能力,以及相关知识和学术水平提高的情况等。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3、勤:指工作态度和敬业表现。主要包括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工作态度及遵守劳动纪律情况,主要从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4、绩:即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等。主要从完成主要工作任务情况、工作质量、业绩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

5、廉:指廉洁从政表现。主要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两个方面进行考核。

五、考核标准和等次

考核标准:以被考核人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基本依据制定。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服务热情,有创新精神,绩效突出。

2、称职(合格):能较好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热情服务,工作积极,能较好地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3、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思想政治素质基础,业务能力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4、不称职(不合格):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失职,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量化

1、考核标准占分比例: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均实行百分制。平时考核占60分,年终考核占40分(其中群众民主测评占30分,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占10分)。

2、年终考核加分标准:在完成规定的论文或调研文章、宣传文章的基础上,对超任务部份分别按照省部级每篇3分、市厅级每篇2分、县处级每篇1分、县级部门每篇0.5分加分。得分项目直接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后记分。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按最高分值计算,其分值纳入年终考核得分一并计算。

3、考核结果划分标准:85分以上可推荐为优秀(根据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按同一职务总人数的15%确定优秀等次),70—85分确定为称职(合格),60—70分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分以下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

七、考核实施

(一)绩效考核

1、平时考核(60分)

(1)出勤(20分)。出勤缺1天扣1分。

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人员(不含南江黄羊科研所)实行指纹考核制度,指纹录入时间上午上班8:30—9:00,下班11:30—12:00,下午上班2:30—3:00,下班5:30—6:00(若作息时间变更,另行通知)。在单位上班每月不得低于20天。外出、下乡,以及事假、病假或休假,以单位负责人和局分管领导签字认可,视为出勤。

南江黄羊科研所和乡镇畜牧兽医站出勤以签到为准,下乡或出差,以及事假、病假或休假,以单位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核实认可为准。

出勤考核结果,分单位按月张榜公示,年终汇总。

(2)工作业绩(20分)

根据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由单位负责人按季度考核,报局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公示,年终计算综合得分。局属单位负责人履职情况由分管领导考核。受到县局及以上问责、通报批评,以及处分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3)业务水平(10分)。

事业人员(含工人)除完成所担任岗位的本职工作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在年内必须撰写5篇以上畜牧业发展方面调研文章或信息,并在县级以上刊物或网站上发表不少于3篇;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在年内必须撰写3篇以上调研文章或信息,并在县级以上刊物或网站上发表不少于2篇;具有初级职称的人员(含工人,除机关驾驶员)在年内必须撰写2篇以上,并在县级以上刊物或网站上发表不少于1篇。局机关及卫监所参照公务员执行的人员,必须撰写3篇以上调研文章或信息,在县级以上刊物或网站上发表不少于2篇。完成撰写任务计5分,发表计5分,按照实际完成比例计分。

乡镇畜牧兽医站职工以开展试点示范为考核指标,具有中级职称的必须抓好5户以上示范户,具有初级职称的必须抓好3户以上示范户,以签订服务合同、开展畜牧兽医综合服务为依据,每少1户按比例扣分。

(4)参加会议及学习培训(10分)。

县局组织召开的各种会议和学习培训,应参加人员必须参加并签到,不得无故缺席。每无故缺席1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年终绩效考核(40分)

年度绩效考核在次年元月结合目标考核一并进行。其基本程序为:

①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填写《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登记表》,进行自我总结,于次年元月10日前完成。

②公开述职:召开考核人员述职会议,每位被考核者进行述职。

③群众测评:全体职工要在述职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位被考核者按照评分标准以无记名方法打分,然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得分,将考核得分结果上报局考核小组。

④考核小组测评:由考核小组成员对被考核者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得分。

⑤考核得分计算:被考核者年终绩效考核得分=群众测评得分+考核小组测评得分+加分项目得分。

3、考核得分确认

被考核者年度考核得分为平时考核得分加年终绩效考核得分,由本人签字确认后作为考核等次确定依据。

(二)确定考核等次

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年度考核得分结果,将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分别按得分多少排出名次,根据考核量化标准,确定考核等次。

(三)考核结果公示

局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公示5~7天,接受群众监督。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以直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局考核小组反映。考核小组要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复议处理,形成最终考核结果。

(四)上报考核结果

按要求填报《考核结果统计表》及《年度考核审核备案花名册》,将考核结果上报县人事局。

八、有关问题的处理

(一)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组织部有关规定执行。

(二)连续旷工15天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确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合格。

(三)受党纪、政纪、法律处分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参加考核,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合格。

(五)符合离岗待退条件,经本人自愿申请并经单位同意的,年度考核结果视为合格。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1、职工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具有依照相

关规定晋职、晋级、晋升工资的资格。绩效(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按照有关规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2、职工绩效考核被确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按照财政预算标准兑现绩效工资或工作性补贴。

3、职工在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次年不得晋升职务。

②按照财政预算标准的60%兑现绩效工资或工作性补贴。

4、职工绩效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次年不得参加正常调资。

②扣发绩效工资或工作性补贴。

③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予以降职。

④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解聘)。

十、考核的组织

局成立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局机关、各事业单位及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徐鹏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篇二

绩效考核,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通过运用科学的考核标准和方法,来判断职工是否正确地履行了职能,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职工、帮助职工改进和利用考核结果的过程。其目的是提高职工的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创新意识,实现组织目标。事业单位自1995年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以来,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绩效考核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存在着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应该引起重视并加以改进。

1.当前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1 对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主要表现在领导不重视,对考核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树立现代科学管理理念,主要精力放在业务工作上。于是每年年终考核时,职工抱着应付的心态填写年度考核表,单位领导根据印象或票数定每个人的考核等次(优秀、合格或不合格),几乎没有不合格的。考核结束后,结果也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因此职工对考核无所谓,这样的考核很难提升职工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1.2 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欠科学

目前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主要指标体系是“德、能、勤、绩、廉”,非常笼统。首先没有针对性,对不同类别和职级的人员,采用相同的考核指标。其次缺乏具体的考核内容,没有体现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的不同。而科学、规范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是将绩效考核目标和内容具体化,是全面检查和科学评估被考核者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这就要求绩效指标能够量化的,必须量化,不能量化的,应该行为化。

1.3 绩效考核方法太单一

目前绝大度多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采用这种方法:个人填写年度工作考核表,全体职工对每个人选择优秀、合格或不合格的格次,然后统计每个职工每个格次得票的多少来确定最终考核结果,这种方法看似民主,但考核结果很不真实。首先缺少合格的考核者,不同部门的职工并不能真实地了解其它部门职工的工作状况,投票时完全凭个人关系或印象;其次没有全方位、多角度地对被考核者进行综合测评;再次这种方法缺少关键事件记录,所以对被考核者作出的评价很不客观公正。

1.4 绩效考核管理过程中缺乏沟通和反馈

在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过程中看到的普遍现象是,考核时匆匆忙忙,考核后结果迟迟得不到反馈。事实上如果职工不知道他们的工作绩效与预期绩效的差距,不找到改进绩效的方法,他们的绩效是很难得到提高的。可以说,没有沟通和反馈,绩效考核就失去了灵魂。绩效考核过程中通过管理者和职工的沟通既能实现考核的目标,又能帮助职工提升能力和素质。可以说绩效考核的关键是沟通,并且贯穿在整个过程中。绩效标准的确定、考核过程中的辅导、绩效指标的调整、绩效结果的反馈及运用都离不开管理者和职工之间的沟通。

1.5 绩效考核结果没有有效利用

绩效考核的根本目标就是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其工作效率,从而实现组织目标。因此,必须充分利用绩效考核结果,把考核结果应用到薪酬的升降、职位的变动、培训等方面,满足职工不同层次的需要,从而调动其积极性。但是在事业单位实际工作中,考核结果没有得到应用,或者没有充分应用到这些方面,这就打击了职工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无法实现绩效考核的目的。

三、请帮忙拟一份<绩效考核岗位>的考核方案及实施办法?

策划类岗位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拿来就用)

第一章 总

一、 目的

为加强公司各业务绩效管理的总方针,通过对考核激励体系的完善,充分发挥激励的杠杆调节作用,促使团队提高效率努力实现业务目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津优仕勤业公司策划线各岗位所有在岗员工。

三、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下发当月起生效

第二章 绩效考核实施标准

一、前期策划总监

1、激励与岗位业务指标和管理目标,以及年度各类指标完成情况挂钩。

2、激励组成: 季度佣金 + 年度佣金

3、季度佣金:以季度为节点,所负责部门整体实现签约项目奖励标准作为季度佣金基数,结合季度指标达成结果发放。

季度签约项目奖励标准:

季度佣金 = 咨询类奖励 + 营销代理类奖励

4、年度佣金:以年度为节点,所负责部门年度整体实现签约项目奖励标准作为年度佣金基数,结合年度岗位考核结果发放。

年度签约项目奖励标准:

年度岗位考核内容及权重

年度佣金 = 年度签约奖励金标准累计基数 * 年度岗位考核评分/100

5、发放节点:季度和年度佣金均在完成阶段实际指标确认后,且岗位考核结束后发放。

6、业务指标设定和调整原则

● 各项业务考核指标以签署的指标任务书为准;

● 因公司统筹原因发生的调整,从调整月起以调整后的指标任务书为准。

7、离职与调动处理原则

● 主动提出离职,则所有未发佣金由后续继任者获得;

● 因公司原因调动岗位,则所有季度未发佣金结合当季在岗期间考核指标完成率发放(最小考核周期为月);年度佣金只有完成整体年度考核指标后,根据在岗时间长短及在岗期间完成利润的贡献度,由营销副总提请分配方案,经公司管理班子审批发放。

二、 前期策划经理

1、激励与岗位业务指标和管理目标,以及年度各类指标完成情况挂钩。

2、激励组成: 季度佣金 + 年度佣金

3、季度佣金:以季度为节点,所负责部门整体实现签约项目奖励标准作为季度佣金基数,结合季度指标达成结果发放。

季度签约项目奖励标准:

季度佣金 = 咨询类奖励 + 营销代理类奖励

4、年度佣金:以年度为节点,所负责部门年度整体实现签约项目奖励标准作为年度佣金基数,结合年度岗位考核结果发放。

年度签约项目奖励标准:

年度岗位考核内容及权重

年度佣金 = 年度签约奖励金标准累计基数 * 年度岗位考核评分/100

5、发放节点:季度和年度佣金均在完成阶段实际指标确认后,且岗位考核结束后发放。

6、业务指标设定和调整原则

● 各项业务考核指标以签署的指标任务书为准;

● 因公司统筹原因发生的调整,从调整月起以调整后的指标任务书为准。

7、离职与调动处理原则

● 主动提出离职,则所有未发佣金由后续继任者获得;

● 因公司原因调动岗位,则所有季度未发佣金结合当季在岗期间考核指标完成率发放(最小考核周期为月);年度佣金只有完成整体年度考核指标后,根据在岗时间长短及在岗期间完成利润的贡献度,由营销副总提请分配方案,经公司管理班子审批发放。

三、 前期策划主管/策划助理

1、激励与岗位业务指标和管理目标,以及年度各类指标完成情况挂钩。

2、激励组成: 季度佣金 + 年度佣金

3、季度佣金:以季度为节点,所负责部门整体实现签约项目奖励标准作为季度佣金基数,结合季度指标达成结果发放。

季度签约项目奖励标准:

季度佣金 = 咨询类奖励 + 营销代理类奖励

4、年度佣金:以年度为节点,所负责部门年度整体实现签约项目奖励标准作为年度佣金基数,结合年度岗位考核结果发放。

年度签约项目奖励标准:

年度岗位考核内容及权重

年度佣金 = 年度签约奖励金标准累计基数 * 年度岗位考核评分/100

5、发放节点:季度和年度佣金均在完成阶段实际指标确认后,且岗位考核结束后发放。

6、业务指标设定和调整原则

● 各项业务考核指标以签署的指标任务书为准;

● 因公司统筹原因发生的调整,从调整月起以调整后的指标任务书为准。

7、离职与调动处理原则

● 主动提出离职,则所有未发佣金由后续继任者获得;

● 因公司原因调动岗位,则所有季度未发佣金结合当季在岗期间考核指标完成率发放(最小考核周期为月);年度佣金只有完成整体年度考核指标后,根据在岗时间长短及在岗期间完成利润的贡献度,由营销副总提请分配方案,经公司管理班子审批发放。

四、执行策划总监

1、激励与所管理项目累计业务指标的完成,及策划团队管理目标的达成情况挂钩。

2、激励组成: 季度佣金 + 年度统筹佣金

3、季度佣金:

● 以所辖项目当季销售额的0.03%比例,作为季度佣金计提比例,根据全部所辖项目季度销售总金额计算。

● 考核发放办法

季度佣金的发放与本岗季度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4、年度统筹佣金:

● 该部分佣金只有营销中心完成年度整体销售指标后方能予以核算。

● 年度统筹佣金的总比例为所辖项目销售额的0.03%比例,并根据该岗位员工岗位级别、工作强度、指标达成情况等因素,由营销副总统一进行分配。

5、发放条件:开发商确认成销发放50%,代理费回款到账发放50%。

6、发放标准:

7、离职与调动处理原则

● 主动提出离职,则所有未发佣金由后续继任者获得;

● 因公司原因调动岗位,则所有季度未发佣金结合当季在岗期间考核指标完成率发放(最小考核周期为月);年度佣金只有完成整体年度考核指标后,根据在岗时间长短及在岗期间完成利润的贡献度,由营销副总提请分配方案,经公司管理班子审批发放。

五、执行策划经理

1、激励与所管理项目累计业务指标的完成,及策划团队管理目标的达成情况挂钩。

2、激励组成: 季度佣金 + 年度统筹佣金

3、季度佣金:

● 以所辖项目当季销售额的0.01%比例,作为季度佣金计提比例,根据全部所辖项目季度销售总金额计算。

●考核发放办法

季度佣金的发放与本岗季度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4、年度统筹佣金:

● 该部分佣金只有营销中心完成年度整体销售指标后方能予以核算。

● 年度统筹佣金的总比例为所辖项目销售额的0.01%比例,并根据该岗位员工岗位级别、工作强度、指标达成情况等因素,由营销副总统一进行分配。

5、发放条件:开发商确认成销发放50%,代理费回款到账发放50%。

6、发放标准:

7、离职与调动处理原则

● 主动提出离职,则所有未发佣金由后续继任者获得;

● 因公司原因调动岗位,则所有季度未发佣金结合当季在岗期间考核指标完成率发放(最小考核周期为月);年度佣金只有完成整体年度考核指标后,根据在岗时间长短及在岗期间完成利润的贡献度,由营销副总提请分配方案,经公司管理班子审批发放。

六、执行策划主管\助理

1、激励与岗位工作目标和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2、激励组成: 季度佣金

3、季度佣金:

● 以所在项目当季销售额的0.005%的比例,作为执行策划主管/策划助理季度佣金计提总比例。执行策划主管策划助理季度佣金部分的分配比例,由直属策划经理根据项目品牌、团队配置、岗位级别、工作强度、项目业绩等综合因素制定分配。

● 考核发放办法

季度佣金的发放与季度岗位考核结果挂钩,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5、发放条件:开发商确认成销发放50%,代理费回款到账发放50%。

6、发放标准:

7、离职与调动处理原则

● 主动提出离职,则所有未发佣金由后续继任者获得;

● 因公司原因调动岗位,则所有季度未发佣金结合当季在岗期间考核指标完成率发放(最小考核周期为月);年度佣金只有完成整体年度考核指标后,根据在岗时间长短及在岗期间完成利润的贡献度,由营销副总提请分配方案,经公司管理班子审批发放。

七、激励考核说明

1、策划各岗位佣金计算均以项目本制度所规定的比例为标准,作为佣金计算依据;

2、所有策划岗位佣金均与岗位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3、各岗位业务指标考核以所管辖的项目全年和季度业绩指标为准;

4、异动人员奖佣金发放标准:

● 业务佣金部分以异动生效日当天作为业绩分割节点,之前销售的房源佣金归异动人员,之后销售的房源佣金归接任人员;

● 考核奖金部分以异动生效日(含)作为时间分割点,按照异动人员和接任人员实际在岗时间核算。

8、离职人员佣金发放标准:

非过失性原因我司解除劳动合同或主动离职者,佣金结算处理如下:

执行策划总监

(1) 已定但未签约、已签约但开发商未成销确认的房源,均不予结算单套佣金;由后续服务人员根据在职人员佣金结算标准结算;

(2) 开发商已成销确认但代理费未到账的房源,成销确认部分结算单套佣金的50%,剩余的50%部分由后续服务人员结算;

(3) 代理费已到账的房源,结算单套佣金的100%。

执行策划经理/策划师/策划助理:

(1) 以季度为考核周期,考核期内离职的员工不参与当季度的考核,不结算当季度基础佣金;

(2) 截至离职生效日,前考核周期内尚未达到开发商确认发放节点的佣金,在后期达到开发商确认发放节点后,按照当期岗位佣金分配比例所对应发放比例的50%结算该部分佣金,其余佣金将不再予以结算。

因过失性原因被我司解除劳动合同者,佣金结算处理如下:

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达到发放节点的应计未发佣金按照30%结算;自劳动合同解除之日起之后再达到发放节点的所有应计佣金均不再予以结算。未结算部分由后续服务人员根据在职人员佣金结算标准结算(若无后续服务人员,则在项目应计未发余额中予以冲减扣除)。

第二部分 本制度附则说明

1、 考核对象无论何种原因中途离职,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只发放已完结的上一考核周期的考核奖金,随在职人员考核奖金一并发放。当期未完结的考核周期的奖金不予发放。

● 考核周期内最后一日当日在岗工作的已转正员工,方可参加考核(在岗工作是指当日在岗任职的人员)

● 考核周期内非法定节假日休假(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员工不参加考核

● 考核周期内转正的员工不论转正时间,参加绩效考核,参与绩效奖金的发放。按考核期内实际在岗月份发放。

● 试用期情况下的绩效考核:

●试用期员工参加绩效考核,不参与绩效奖金的发放。

●试用期的员工参加绩效考核,考核成绩优秀的(90分及以上),可根据其实际在岗时间发放该考核周期的考核奖金。如果是下半年度内入职的试用期内员工,考核奖金的基数按照该岗位上半年度奖金基数执行。

2、 考核对象实际在岗月份系数的确定

考核期内中途入职或未满勤的员工,按照实际出勤月份与考核周期内应出勤月份的比例核算考核奖金。

● 月出勤情况中,全勤或请病假不超过1天(含)的,实际在岗月份数按1个月计算,但需扣除病假期间的日考核佣金。

● 月出勤情况中,出勤满10天(含)不满1个月的,实际在岗月份按0.5个月计算。

(不再扣除缺勤工作日考核佣金)

● 月出勤情况中,出勤不满10天的,按0个月计算。

● 考核周期内婚、丧、产、晚育护理假等按实际缺勤的工作日天数扣除“日考核佣金”。

(实际在岗月份不做扣除)

● 年休假按出勤处理。

● 日考核佣金=应发考核奖励/(21*被考核人实际在岗月份)

1、 考核对象在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况的,无权参加绩效佣金分配:

● 因渎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 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

● 无故旷工的;

● 不服从公司安排的;

●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纪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被考核员工晋升降职、岗位轮换及淘汰的客观依据,同时也是员工职业发展规划与教育培训的重要依据。 考核成绩<70分视为不胜任本岗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在下一周期考核中仍未满70分,公司可予以淘汰处理。

华为员工激励地图(理论+制度+技巧+表格+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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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4期、人力资源流程详细版(HR管理流程+行政管理流程+名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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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流程详细版(HR流程图+行政流程图+名企案例)

第625期、工资薪酬和绩效激励机制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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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酬和绩效激励机制设计标准

第626期、试用期管理表(完美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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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7期、岗位测评表(全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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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云南省公房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办法?

云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调机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第四条 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州(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重大建设项目或者跨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工作。

第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

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实施征收工作,应当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范围、权限、期限、经费以及其他相关内容。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并对相关投诉、举报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七条 符合国务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说明。

第八条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据规划确定并公布房屋征收范围。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和公众意见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在调查登记过程中调取材料、了解情况时,被征收人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及时向被征收人公布。被征收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并提供书面材料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予以核实。

第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根据征收范围房屋调查结果,拟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房屋征收目的;

(二)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三)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项目批准文件;

(四)房屋征收范围、规模、期限;

(五)被征收房屋类型、用途、性质和建筑面积的认定办法;

(六)房屋征收补偿方式;

(七)征收补助或者奖励条件和标准;

(八)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户型和选房方法;

(九)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方式;

(十)搬迁期限和搬迁过渡方式、期限;

(十一)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条 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应当及时公布。

第十一条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征求被征收人改建意愿,经90%以上被征收人同意,方可启动旧城区改建。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根据听证意见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并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 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可以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当包括房屋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评估以及风险化解措施、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作出可以实施、暂缓实施或者不予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

未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不得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第十三条 征收补偿费用包括用于货币补偿的资金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用于货币补偿的资金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在交付时应当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和本省住宅竣工验收有关要求,并产权清晰、无权益争议。

第十四条 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房屋征收范围;

(二)房屋征收主体、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及咨询电话;

(三)房屋征收实施时间;

(四)补偿协议签约期限;

(五)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等事项;

(六)投诉、举报、监督部门及电话;

(七)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房屋征收决定应当在被征收范围内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权利和期限。

第十五条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根据征收补偿方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在签约期限内达到80%以上签约比例的,补偿协议生效;在签约期限内未达到80%签约比例的,房屋征收决定暂缓执行。

第三章 征收补偿

第十六条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包括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和房屋装饰装修价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家和本省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评估时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使用年限、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性质及使用年限等因素。

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由征收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第十七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也可以由房屋征收部门或者被征收人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确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予以公告,并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第十八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日。被征收人对分户评估初步结果有异议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进行说明;存在错误的,应当予以修正。

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评估报告及时送达被征收人。

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复核。复核不得收取费用。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二十条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或者申请人承担。但鉴定改变原评估结果的,由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承担。

房屋征收评估、鉴定费用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房屋为单位产权,承租人未与被征收人解除租赁关系的,应当以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保障承租人的房屋使用权。

被征收房屋为政府直管公房,承租人可以继续承租产权调换房屋。公房管理部门应当优先与符合公房承租规定的承租人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十二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协助被征收人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申请房源,也可以由被征收人自行申请;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应当同时公告当地住房保障条件、房源、申请方式等信息,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应当优先得到安排。

第二十三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偿费、奖励、补助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条 房屋征收部门未按照补偿协议约定期限交付产权调换房屋,延长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月起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3个月止,临时安置费按照原约定标准的2倍,向被征收人支付。

第二十五条 对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停产停业损失是指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直接效益损失。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第二十六条 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按照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3年的平均效益计算;不满3年的,按照实际年限计算。计算平均效益应当结合纳税情况,以会计核算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计算。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期限,商业、服务性行业不低于3个月,工业生产行业不低于6个月。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房屋征收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第二十七条 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被征收房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认定的合法建筑;

(二)经营者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被征收人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征收时不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第二十八条 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欺骗、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方式,以及停薪、停职、离岗、降级、开除等手段迫使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和搬迁。

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照本办法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不得少于30日。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屋征收确需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协助人民法院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章 监督指导

第三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审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指导,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化建设,健全房屋征收信息统计和信息公开制度。

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房屋征收决定在当地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

第三十一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地产

价格评估机构信用体系,根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等级、综合实力、监管记录、社会信誉等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备选名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已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项目,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执行。

五、江苏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如下:

(1)工作标准法,即以书面形式预先规定出有关职位工作的各种要求,以此作为考核活动标准的考核办法;

(2)人员比较法,即通过人员之间的相互比较而确定各自工作好坏、优劣顺序的考核方法;

(3) 成果证实法,是通过对工作成果的考察鉴定活动进而证明受考人能力、水平和工作效绩的考核方法;

(4)指标测评法,是将考核活动指标分解成若干项分指标或若干层次的分指标,然后分别予以尽可能精确的测度与评价的考核方法。

六、云南省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实施办法?

个人自付部分,根据身份类别享受不同补助额度,补助最高金额可达2万元。

各地应当积极建立完善基本医保、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费用结算制度机制,推动实现资源协调、信息共享、结算同步,通过信息技术手段,进一步优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效。

七、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条 云南省“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即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支持计划,旨在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战略定位,锚定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价值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用5年左右时间培养、引进一批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领域急需紧缺人才,为云南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第二条 “兴滇英才支持计划”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管人才、统筹推进;坚持“四个面向”、服务中心大局;坚持高端引领、示范带动;坚持培引并重、协同发展;坚持真心爱才、悉心育才、诚心引才、精心用才。

八、贵州公务员目标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是对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对领导成员的考核将由主管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根据《办法》,平时考核将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以履行职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出勤四个方面作为平时考核的重点内容。

其中,平时考核指标包括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的效益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平时考核时,公务员将以“日记实”为基础,可结合工作任务以周或月为周期,在《贵州省公务员考核记实手册》或考核记实信息系统上,如实记录平时工作任务、完成时限、完成情况、出勤情况、出差错和未完成情况及原因等,进行自我评价。

九、福建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正确评价我省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

十、云南省工伤保险暂行条例实施办法?

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有哪些内容:工伤保险费按照《云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规定,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核定,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负责征收。

【法律依据】

《云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认定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事故发生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的,也可以向事故发生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对工伤认定管辖权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指定管辖。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以及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的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其工伤认定由单位所在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条例规定受理、认定。